索引号: | 002545442/2013-00018 | 发布机构: | 市发改委 |
发文日期: | 2013-12-06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组配分类: | 工作规则 | 有效性: | |
体育投注365下载_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t体育赌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档案工作管理制度
为使市发改委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使档案能全面、及时、准确地为政务工作提供服务,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方便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及上级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文件、资料的归档
(一)归档范围
1、上级发改委下发的文件、计划及重要的会议资料;
2、其它省级部门下发的文件;
3、市发改委、市协办、市物价局、市信息产业局形成的文件及有关材料;
4、市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(政策、人事等);
5、市发改委党组会议、主任例会、中层干部例会等重要的会议记录;
6、市发改委、市协办、市物价局、市信息产业局与其它部门团体签订的协议书、意向书、合同等重要材料;
7、历史沿革、大事记、反映市发改委重要活动的文件、荣誉证书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;
8、人民来信、来访材料、领导的指示和处理人民来信、来访形成的记录、摘要单、调查处理报告、统计分析材料等;
9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意见、建议、提案的答复等处理意见;
10、本委形成的工作计划、总结、工作报告;
11、本委制定的工作动态、制度等文件材料;
12、本委(包括上报和下批)干部任免,党员、干部名册,干部奖惩及退休、调动等有关文件材料。
二、档案的利用
1、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,根据工作需要,积极、主动、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服务;
2、严格借阅制度,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、手续,填写《档案借阅登记薄》,利用工作结束后主动填报利用效果;
3、本委各处室因工作需要借阅与其业务有关的文书档案,由借阅人到档案室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即可借阅,一般在档案室查看,如需延长时间应向档案管理人员说明情况,酌情而定,原则上是当天归还;
4、外单位人员来查阅本办文书档案,一般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办公室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同意,方可查阅,查阅范围一般以本委发文;
5、借阅者对所借文件、案卷要保持完整、清洁、安全,不得抽拆、涂写、污损,不得擅自复印或转借;
6、档案管理人员在借阅者归还文件、案卷要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核销登记;
7、如需外借阅案卷,要办理外借手续,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摧收拖欠超期的文件案卷。
三、档案的移交
1、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、分类、立卷等工作并保管一定年度后(一般10年以上)按国家关于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有关规定统一移交市档案局;
2、对已超过保管期限,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,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,由办公室进行鉴定并登记造册,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,由两人以上监督销毁;
四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
1、办公室档案作为机要部位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;
2、档案管理人员及查阅者,必须严格遵守市发改委保密制度,对文件、案卷的内容要注意保密;
3、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擅自将档案文件、案卷带出档案室,借阅的有关档案不得擅自给外人看;
4、档案室内严禁吸烟,禁放易燃、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,做好人走灯灭,人走上锁;
5、加强档案的技术保护、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。